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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上海市2008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我校的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008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应体现《上海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所规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选题内容,申报人可在《指南》所规定的研究领域与方向中自行拟定题目,也可结合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确定选题。 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1.我校将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原则上应有主持过类似研究项目的经验。管理办法请见附件。 2. 我校申报名额为 5人,我校对申报者的选拔方式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严格审核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3.校科技处集中报送。校内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书一式5份送交科技处306室。 4.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承诺所报材料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者,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5.本通知和《上海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202.121.15.145)下载。 学院办公室-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8:38:27 2008-5-8 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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