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届“上海市教育功臣”候选人通知

来源:金沙2004路线js5发布时间:2008-06-20访问量:25817

各室、中心: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功臣”评选工作布置》的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由各室、中心向学院推荐第二届“上海市教育功臣”候选人,学院限推选一人,所有材料须于 6 月 24日前上交学院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推荐。   一、评选范围   “上海市教育功臣”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教育管理工作中有重大创造、创新,作出 卓越贡献 ,并在全市、全国乃至国际上有较高知名度的在职在岗人员中遴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上海市教育功臣”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与信赖,对教育事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探索、不断实践,对上海教育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起到了重大影响。   2 、在教育可以工作中,勇于创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有重大突破,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了显著社会效益,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   3 、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敢于改革,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化管理科学理论。在办学体制、机制、模式上改革创新,对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突出。   申报材料   1 、学院推荐报告一份;   2 、《推荐表》一式三份(表样在人事处师资办取),撰写材料三份(一份为 2000 字的事迹,一份为事迹摘要 300 字,一份为个人简历); 学院办公室2008.6.20 学院办公室-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11:01:45 2008-6-20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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