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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保卫处近期通知要求,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现结合近期情况,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整改、有总结,确保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同步进行。 2、加强对本部门各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清除楼道或通道内的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3、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必须严格执行上级防火要求,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动用明火。 4、校园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型文艺活动禁止使用冷焰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5、加强对学生宿舍等部位的用电管理,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酒精灯、煤油炉、卡式炉、电热壶、电热杯以及点蜡烛,燃烧废纸,乱丢烟蒂等。 6、实验场所、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和重大活动,要建立安全员制度,要落实日常安全管理事项,做到及时发现和消除隐 患。 7、近期,保卫处和学院将不间断地开展各项抽查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指导工作。 8、请各部门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于11月28日17:00时前反馈至学院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金沙2004路线js5 13:06:43 2008-11-21 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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