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师司函〔2018〕28号文件关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有关安排,我校开展校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各学院最多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请于2018年5月23日17:00前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学院截至时间2018年5月23日中午前,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新光电大楼1019室。
三、推选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重点是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深度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乡村教师。
3.要主动配合中央媒体,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联 系 人:安栋
联系电话:55271605
电子邮箱:andong@usst.edu.cn
人事处
2018年5月21日
人事处链接:http://rsc.usst.edu.cn/s/65/t/393/95/1a/info1037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