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8〕2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具体申报条件、程序等详见《实施细则》。
二、申报途径和名额
请申报人填写《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并提交学院,各学院限推荐1人,经学校评审后,被推荐人按照《实施细则》中第五章关于“评审材料”的要求,在指定网站登录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学院提交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Excel电子表格),材料于2018年7月20日17:00前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安栋;电话:55271605
人事处链接:http://rsc.usst.edu.cn/s/65/t/393/9a/42/info105026.htm
学院联系人:曹剑炜 55272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