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上海市盲审论文送审截止日期的通知

来源:金沙2004路线js5发布时间:2018-10-30访问量:6383

 一、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

1、本学年第一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预计于2019年3月上旬召开,申请第一批授学位研究生完成答辩并上交答辩材料至学院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日;逾期做第二批申报学位处理。2019年3月11日至3月31日期间不受理硕士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2、本学年第二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预计于2019年6月上旬召开,申请第二批授学位研究生完成答辩并上交答辩材料至学院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逾期做延期毕业处理。2019年6月10日至下一学期开学前不受理硕士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二、2018-2019学年上海市盲审送审截止日期

上海市各学位授予单位从2015年起实施学位授予信息实时报送。我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后即上报学位授予名单,报送时上海市盲审成绩未公布的学生无法进行数据上报,即无法按期授予学位。除假期及法定节假日外,学生抽中盲审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送审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论文送审。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本年度盲审论文送审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1、2019年申请第一批授学位(3月)研究生如抽中上海市盲审,须按照以下时间节点送审论文,逾期不予受理该批次学位申请:

(1)2019年1月7日前抽中盲审的同学,须在抽中盲审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送审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2)因寒假放假,本学期1月14日后不受理送审事宜。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抽中盲审的同学,可选择1月14日及之前或2月25日开学当天提交送审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3)2019年1月15日至2月27日期间如抽中上海市盲审,应于2月25日-2月27日三天内提交送审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2月27日后不予受理第一批次盲审送审事宜。

 2、2019年申请第二批授学位(6月)研究生如抽中上海市盲审,送审截止时间:2019年5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该批次学位申请。

 

 请广大研究生及导师根据以上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学位申请事宜,特此通知!

学校、学院都将对提交的学位论文予以存档,研究生院也会组织对已答辩学生学位论文格式等的抽查。请申请答辩的同学一定注意加强自检,导师也请予以严格把关。

 附件一:硕士答辩要求及表格

附件二:博士答辩要求及表格

附件三:硕士答辩相关材料递交注意事项

 

附件四:博士答辩相关材料递交注意事项


光电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分享到: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