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9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9〕2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具体申报条件、程序等详见《实施细则》。
二、申报途径和名额
1.申报人填写附件2和附件3,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9年6月27日前提交学院办公室。
2.学院评议后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三、申报材料
1. 附件3:《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一式3份。
2. 相关佐证材料一份(评审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获奖、专利及科研成果的证明复印件,成果著作类只需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以上均双面复印);
3. 附件2: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1 宝钢教育奖评颁奖实施细则
附件2 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3 评审表
光电学院
2019.6.26